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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推进涉煤领域问题整治 追缴税费和采矿权收益逾百亿

内蒙古推进涉煤领域问题整治 追缴税费和采矿权收益逾百亿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付金泉 通讯员 费思达

8月1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获悉,今年1至7月份,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涉煤领域信访举报831件、问题线索1405件,立案167件,严肃查处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杰等12名厅局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督促相关部门追缴税费67.32亿元、采矿权收益资金48.36亿元。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抓实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建立提级办一批、指定办一批、领办一批、督办一批、整改一批的“五个一批”案件查办机制,深入推进涉煤领域案件审查调查工作。

自治区纪委监委认真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紧盯责任、腐败、作风问题,持续加大对涉煤地区、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压紧压实专项整治责任。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4次深入相关盟市实地调研督导,约谈2个盟市、3个直属厅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强化统筹联动、压实责任链条;加强与司法、审计、税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制定《煤炭资源领域追缴国有资产损失操作指引》《配合煤炭资源损失鉴定工作方案》《专项整治涉纪涉法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方案》,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据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七轮巡视将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作为重点内容,对7个盟市、4个涉煤厅局、3家涉煤国企开展专项巡视,同时督促指导7个盟市组建21个专项巡察组,对237个涉煤部门单位开展巡察。专项巡视巡察组发现涉煤领域问题2023个,涉煤问题线索700件,向被巡视巡察地区、单位移交立行立改事项150个。今年1至7月,全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鄂尔多斯市原煤炭局党委书记、局长郭成信等34名县处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1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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