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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每桌不低于588元”岂能边防浪费边设“低消”?

原标题:“每桌不低于588元”岂能边防浪费边设“低消”?

z作者:陈家沛(职员)

“制止餐饮浪费”尤其要注重市场和政府的边界,否则有可能适得其反。

“2桌及以上宴席,按每桌不超过18个菜品,价格不低于588元的标准实施。”“自助餐式宴席按不超过18个菜品准备,价格不低于60元/人。”近日,四川通江县一自媒体转发的《通江县餐饮行业制止浪费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引发争议。不少网友认为,这不是在提倡节约,而是在提倡餐饮涨价。

据红星新闻对当地餐饮从业人员的采访,当地一般的酒席价格在500元左右,每桌约有22到26个菜品,《公约》中的价格确实偏高。

这个《公约》到底是谁制定的,如今也莫衷一是。通江县餐饮协会称,这是商务局搞的,用的是餐饮协会的牌子(名义);而通江县商务局则表示,这是餐饮协会制定的,在通江县商务局备案。目前,《公约》已经从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撤下,预计节后再作处理。

从初衷上来说,《公约》可能意在提醒商家提高菜品质量,减少普遍存在的宴席浪费;同时防止打价格战抢客,减少不正当竞争带来的额外浪费。但用设“最低消费”的方式来制止浪费,却可能适得其反。

近段时间以来,制止餐饮浪费的倡议得到了广泛的响应,各级各地政府为此都采取了一些举措。比如《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或以包间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额。如此既可以减少舌尖上的浪费,又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舆论的肯定。

当然,也有地方把“好经”给念歪了。通江县的这个《公约》无论是规定每桌价格不低于588元,还是自助餐每人不低于60元,价格“限低不限高”给人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强制高消费。这哪是提倡避免舌尖上的浪费,分明是在为舌尖上的浪费火上浇油。到头来,菜品质量不见得提高,但宴席的费用肯定是高了。

宴席的菜品和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地方相关部门当然可以倡议适当减少菜品数量,但不宜直接干预市场定价,更不宜设置最低标准。

商家之间为了保证他们觉得应该得到的利润,常常会暗中形成价格联盟,实际就是价格操纵,这本身就是违法的。无论是当地行业协会也好、商务局也罢,应该监督和管理的是这种价格操纵行为,而不是亲自上场去试图操纵价格。《公约》如今已经撤下,相关部门应该认真反思下究竟为何引发质疑——这其中不只有具体条文的疏漏,也有管理理念上的偏差。

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响应“制止浪费”的倡议,值得肯定,但要注重边界和实效。边界主要是市场和政府的边界,要避免干预正常市场交易;实效主要是初衷和效果的一致,要放到现实中去考量,避免政策落空。无论从哪一点上来说,这种“用最低消费来制止浪费”的政策,都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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