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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员工拒喝领导敬酒被打耳光!“酒桌文化”缘何积弊难除?

原标题:银行员工拒喝领导敬酒被打耳光!“酒桌文化”缘何积弊难除?

来源:财经五月花

作者:张颖馨

—摘 要—

中银协指出,涉事银行对外发布的说明,仅采取严重警告、扣罚绩效之类轻描淡写的处罚,无异于罚酒三杯。涉事银行要作为声誉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出重拳”“下狠手”“零容忍”,对相应当事人从严从重处理

领导敬酒,你喝,还是不喝?

有人给出了否定答案,但却被领导打了耳光。近日,据网上曝出的一张微信群截图显示,厦门国际银行一名新员工因不接受领导敬酒,遭到领导辱骂,并被其打耳光。对于当天在酒局上看到的多种场景,该员工称“对于新入职场的我来说,覆灭了我对金融行业的一切美好想象”。

在市场热议中,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紧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说明》,“针对我行中关村支行员工杨某反映的,其在8月20日晚间内部聚餐时受到该支行领导及个别同事醉酒后劝酒等事件,我行第一时间启动了内部全面调查程序。”

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称,经核实,员工杨某反映的中关村支行营业部某领导及该支行个别员工在私下非公款聚餐中,确系存在因酒后失态而对杨某做出言语及行为失当等举动。根据总行颁发的《员工职业道德及行为守则》第四条及《境内机构违规及失职行为处理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对该领导董某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扣罚二个季度绩效工资;对支行负责人罗某给予警告处分,扣罚一个季度绩效工资。

厦门国际银行官网显示,该行成立于1985年8月31日,总部位于厦门,曾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银行,于2013年从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从中外合资银行改制为中资商业银行。

上述《说明》与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并未平息市场争议,并引发了市场对“畸形酒桌潜规则”“职场圈子文化”“上下级攀附”“不尊重基层员工”等现象的广泛讨论。

8月27日,中国银行业协会(下称“中银协”)就此事发声,指出该事件暴露出有些银行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衍生和形成的一些不良作风和陋习,对行业造成了恶劣影响,也为加强银行业清廉文化建设敲响了警钟。究其根本,存在如下三方面深层次原因。

一是 “酒桌文化”积弊难除。前些年,有些银行在营销客户、延揽储户过程中,确实存在着“酒桌文化”的现象。“酒量等于业务量”“办事要靠吃喝”“接待也是生产力”等歪风一度盛行,觥筹交错之中,潜规则、利益输送等暗度陈仓,出现“酒杯一端、业务好谈,筷子一提、全都可以”的现象,在有些银行领导的眼里,喝多喝少是能力问题,喝与不喝是态度问题,在这种思维惯性左右下,喝酒成为考量员工能干与否的一种“标准”。

二是“圈子文化”陋习犹在。少数银行领导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爱搞“小圈子”,圈中人对内抱团结盟,吹喇叭,抬轿子;对外以人划线、排除异己,掣肘使绊。“小圈子”折射出的是封建“官场哲学”,是市场经济趋利性产生的“利益共同体”。此次事件也是个别银行领导搞“小圈子”,以敬酒来画圈考验,未按“长官”意思行事便心生不满,动手打人。

三是“奢靡之风”屡禁不止。涉事银行领导罔顾中央精神,公然出入高档餐厅,聚会豪饮,高标准花销,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反映出涉事银行领导纪律素养的缺失以及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漠视。

对于“酒桌文化”“圈子文化”等,确有多名银行业从业者告诉《财经》记者,在银行里,“酒桌文化”很盛行,喝酒能力可能是比学历更加分的一项。酒桌上,个人的一言一行,如会不会说话,会不会敬酒,酒量行不行,行事是不是落落大方,能不能陪老板唱歌搞氛围等,都被领导们看在眼里。

“我之前所在支行的公司业务部,某政府机构存款占了整个支行存款的近20%,各家银行的金融业务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人家非要在你这里存款、做业务?因为你‘维护’得好。靠什么维护?酒桌上维护啊。大家不是在喝酒,是在创造价值,而这价值,可比你的名校毕业证书,比你会做漂亮的EXCEL和PPT要大多了。”一名城商行业务员直言,近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狠抓落实,国有银行应该不会有这种“当众掌掴”员工的领导,但越是小银行,路子越野,唯业绩是论。

有银行业人士认为,“酒桌文化”不应该被提倡,但也没必要因为这事就觉得银行很乱。大系统里肯定什么样的领导都有,此事估计也是个例。中国的“酒桌文化”,也不仅仅银行才有。

“本次事件暴露出有些银行依然存在人身依附、家长式管理、官老爷作风、职场霸凌、对员工缺乏尊重等种种与风清气正相悖的恶俗陋习,如任其发展,将会给行业社会形象带来严重损害。”中银协指出,涉事银行对外发布的说明,仅采取严重警告、扣罚绩效之类轻描淡写的处罚,无异于罚酒三杯,行业内外和广大公众颇有微词。涉事银行要作为声誉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出重拳”“下狠手”“零容忍”,按照党纪国法和银行内部有关管理规定对相应当事人从严从重处理。

部分法律行业人士告诉《财经》记者,是否喝酒应该尊重个人意愿,不应强迫。在上述员工提前汇报不能喝酒的情况下,相关领导强迫其喝酒,并对其实施辱骂和打耳光的行为,员工可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根据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律师指出,本次事件中该领导的行为正违反了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如果被打的员工要求依法追究责任,这个领导肯定要受到治安处罚。但是‘民不告官不理’,即便警方按治安案件立案,若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警方也不会追究责任。”某金融领域资深律师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问题更多是文化层面上的,和法律其实没有太大关系。

如何加强行业自律、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成为亟待银行业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据《财经》记者了解,近期,中银协修订了《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以加强行业自律,拟建立银行业从业人员禁入黑名单。对从业人员因行为恶劣,对行业造成重大损失和负面影响的将考虑纳入行业禁入黑名单。

中银协强调,银行业要按照 “忠、专、实”的衡量标准,选拔任用政治过硬、素质过硬、踏实肯干的干部人才,改变过去那些“以存款论英雄”“以关系论能人”等不良用人导向和考核标准;要破除阿谀奉承、拉帮结派等小圈子、小团伙依附关系,杜绝因“圈子文化”而滋生的畸形权力和裙带关系,建立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

与此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倡导“尊上不唯上”“服从不盲从”“唯实不唯人”理念,坚守清正廉洁纪律底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让从业人员从职业生涯伊始就系好第一粒扣子;不通过组织聚餐、联谊等活动“拜码头”“搭天线”“傍大款”,进行利益输送或结成利益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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