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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国资发债10亿元为海淀国投偿债力争避免违约

来源:小赞学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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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国资发债10亿元为海淀国投偿债力争避免违约

据财新消息,取消了两次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下称“海淀国资”)一笔计划不超过40亿元的新债发行终于尘埃落定,最后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息3.8%,期限5年,附加第三年回售条款,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和国金证券,起息日为7月31日。这是海淀国资100亿元公募债注册额度中的第三期债(即“20海国03”),募集资金用途是用于偿还偿还其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淀国投”)的债务。海淀国投偿债压力较大,境内存续债券18笔,合计金额190亿元,其中60亿元将于今年到期偿付。7月27日开始,海淀国投境内外债券价格连续多日大幅波动。7月28日,“19海国鑫泰MTN002”午盘最新成交价为74.9元,较前一日中债估值98.4436元偏离23.92%。

7月30日,海淀国资委发布情况说明,海淀区国资委坚定支持海淀国投经营发展,严格要求企业履行国企职责,按时偿付到期债务,坚决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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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24亿元入股泰禾集团

7月31日,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集团”)发布公告称,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通知函,泰禾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生与海南万益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万益”)于2020年7月3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泰禾投资拟将其持有公司的 19.9%股份转让给海南万益。”经各方协商一致确认,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90 元,按前述每股人民币4.90元计算对应目标公司19.9%股份(共计495,291,400 股)总对价为人民币 2,426,927,860.00 元。海南万益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万科表示,这是万科向行业伙伴积极伸出援手的投资行为,希望协助泰禾集团走出困境、逐步恢复正常经营秩序。万科还称,此次股权转让能否最终达成,取决于与泰禾集团债务有关的先决条件能否满足,先决条件包括泰禾集团就债务重组方案与债权人达成一致、涉及转让的股份权属明晰且不受限制等。

8月2日,“18泰禾01”未按期兑付回售款和利息实质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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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方正及其四家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

2020 年7 月31 日,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0)京01 破申530 号《民事裁定书》和(2020) 京01 破13 号之三《决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 ,北京一中院裁定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 )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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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信下调“17宜华企业MTN002”评级至C

7月30日,中诚信发布公告,鉴于“17 宜华企业 MTN002”已实质性违约,中诚信国际决定将“17 宜华企业 MTN002”的信用等级由CC下调至C,同时维持宜华集团主体信用等级为C,维持“17 宜华企业 MTN001”的信用等级为CC,并将“17 宜华企业MTN001”的信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中诚信国际持续关注公司其他各类债务的到期兑付情况,及时评估其信用状况并进行相关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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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资信决定下调百年人寿评级AA-

7月30日,联合资信发布公告,鉴于百年人寿投资资产减值损失显著上升,对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有所上升但仍需进一步加强,上季度监管风险综合评级仍为C 级,对未来业务发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此外,百年人寿股权变更面临不确定性,且多家股东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况,相关风险需关注。综上,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确定下调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下调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资本补充债券( 20亿元)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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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国裕银行贷款及欠息24亿元

武汉国裕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债务逾期、资产抵质押、生产经营情况等事项的后续进展公告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及欠息共计2404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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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一年

7月31日,央行发布《优化资管新规过渡期安排引导资管业务平稳转型》的通知,称考虑到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金融带来的冲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转型面临较大压力。为平稳推动资管新规实施和资管业务规范转型,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证监会表示,根据实际规范进度及风险状况,公募理财债券基金、公募分级基金的规范整改不作延期。公募理财债券基金规范主要涉及合同变更安排,目前绝大部分已完成规范整改,剩余部分继续按照《关于规范理财债券基金业务的通知》(证监办发〔2018〕66号)要求于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公募分级基金继续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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