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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名言曾被引用到烂大街,即“父母在,人生即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这句话出自毕淑敏《孝心无价》,它的意思是有父母才有家,核心思想是劝人向“孝”,可是2014年山东却出现了轰动一时的弑父杀母案,这位19岁的少女陶希冉为何如此狠毒?
其实是因为这对父母确实存在过错,一个是主犯,一个是帮凶,陶希冉杀害他们是长期愤怒后的爆发,所以法庭上还有人为之求情,那么事情是如何发生的?自从父母离婚以后,陶希冉就和母亲相依为命,直到母亲给她找了一个继父。
人们很喜欢对孩子说“你妈给你找了一个爸”,但陶希冉很清楚母亲并非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她自己,毕竟一个尚算年轻的妇人带着一个10岁的小孩生活有太多艰辛,陶希冉虽然抗拒,但因为理解,所以接受了这个半途出现的继父罗昊。
罗浩一开始对陶希冉确实很好,每天给她买零食,动不动带她上街买衣服,还主动接她上下学,有时候陶希冉也会恍惚以为自己真的拥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拥有了一对全世界最好的父母,不过一切都只是错觉罢了,是恶魔的伪装。
因为罗昊一手包办陶希冉的事情,包括月经、发育等事情,陶希冉的母亲便仿佛卸掉了一个包袱一样,不再关怀陶希冉,两人虽然在一个屋檐下但犹如陌生人,等陶希冉14岁那年,母亲生下一个儿子以后,罗昊也不再伪装,和母亲一起开始把她当成家中养的一个仆人。
指责和打骂只是常态,她不能接受的是,她还承受着巨大的身体和精神上的极度折磨,这样的折磨来自于吴昊,罗昊经常随意地进出她的房间,而母亲视而不见的态度让吴昊逐渐放肆,最终促使吴昊侵害了她,而陶希冉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起初,陶希冉以为母亲是没有听到,后来她才知道,母亲什么都知道,但为了她自己的幸福生活,她假装什么也不知道,即使坐在客厅看电视,和悲剧发生的地点仅一墙之隔,里面传来撕心烈肺的嚎哭,但她也只是把儿子带到另一间卧室。
这样的惨痛持续了整整四年,陶希冉没有为此灰心丧气,一直保持优异的成绩,想着等上了大学以后,就能摆脱这个家庭了,但现实让她失望,当她把录取通知书拿到两人面前时,换来的是母亲斩钉截铁不会让她上大学的言论,以及继父的一顿毒打。
事实上,他们早就准备好了,让陶希冉读完高中就去打工,给他们的儿子赚钱,所以陶希冉母亲当然不会出钱让陶希冉去读书,吴昊好不容易有这么一个玩物,自然也不肯放她走,通知书被撕碎,陶希冉被打得爬也爬不起来,四年来积压的怨恨一招爆发。
她冲进厨房就把菜刀拿了出来,当时她其实并没有能杀掉两个人的自信,因此抱着的是同归于尽的想法,谁知道那两人没反应过来,一下就被她砍到了脖子,顿时流着血倒地,而陶希冉继续拿刀砍着,直到他们不再挣扎才停止。
其实她也憎恨自己的弟弟,但终究没有对他下手,她也知道自己的人生已经结束,打开门以后,门口听见动静的邻居往她家中一看,立马屁滚尿流赶回家报警的时候,她没有逃跑,一直等到了警方赶往家中,她麻木地戴上手铐跟着走了。
陶希冉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陶希冉属于情节严重,一般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陶希冉造成两人死亡的情况,毫无疑问应当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不过这个案件确实有不少特殊之处,陶希冉本身算是受害者,而其母亲未尽到一个家长的责任,其继父吴昊存在QJ的过错,按理说应该减轻陶希冉的责任。
但是陶希冉的行为已经存在扩大性杀人的情况,理应判处死刑,即使法庭上多人求情,但最后陶希冉还是被判处了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个结局无法接受,但是本就杀人偿命,陶希冉不得不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如果早在最开始,陶希冉能鼓起勇气去派出所报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QJ论,从重处罚。吴昊会被送往监狱,一切都将截然不同。
但这个案件中最突出的问题还是重组家庭的问题,重组家庭很容易出现忽视原生家庭孩子的问题,原生家庭和重组家庭无法融合的问题,以及重组家庭中的另一半存在各种道德,以至于原生家庭深受其害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何解决,也是另一个问题。
《大案纪实 19岁女生杀父弑母,只因被继父欺辱4年,法庭上多人求情》一文中名字皆为化名,图片来源网络仅配合叙事,与文章内容无实质关系,侵删,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