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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树集团招聘要求抵押房产”引争议 海南省就业局介入

原标题:“椰树集团招聘要求抵押房产”引争议,海南省就业局介入

近日,海南椰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椰树集团”)发文为“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公开招生,其中招生条件要求应聘者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海南椰树集团有限公司一则招聘启事。图片来源:微信公号 “海南直聘”

该招聘引发舆论热议。有网友表示,“这操作违法了。”也有网友质疑,“人社局不管管?”

8月20日,有律师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椰树集团的做法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

同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机构海南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回应澎湃新闻称,已联系椰树集团,后续情况也将上报主管部门。

海南省就业局:已与椰树联系,将上报情况

据微信公众号“海南直聘”8月19日发布的招聘启事介绍,中国饮料十强企业椰树集团有限公司急需人才,“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公开招生。

该招聘启事称,总经理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但招收条件中也提到应征者需遵守两点承诺才能录取:一要承诺做到“两不”——即: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二要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并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椰树”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招生名额为40名。

目前,该招聘启事已被删除。

20日下午,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他们已注意到前述情况,省就业局(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将会发布官方回复。

澎湃新闻发现,发布椰树集团该招聘广告的微信公众号“海南直聘”,该账号主体为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

针对前述情况,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综合处一位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他们已关注到网上的相关信息,也已经跟企业反馈了该情况。“他们公司现在正在处理。”

该局业务科室一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介绍,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隶属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直聘”以前是海南人力资源开发局综合处下属机构,但现在已经独立,是由国资委底下的企业管理。“现在它的主体已经和局里没有直接关系。”

该工作人员表示,但该局有监督职能,注意到前述事件后,已经主动联系椰树集团,后续将情况上报给主管部门。“如若有其他不妥之处,或还需要执法部门介入。”

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他们暂未获悉该舆情,可以咨询人事部。澎湃新闻多次致电人事部门,截至发稿前,电话未接通。

律师:或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

20日下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邢鑫向澎湃新闻表示,可以明确的是,椰树集团的招聘条件不合法。

他认为,职业经理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动关系,适用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显然,椰树集团要求劳动者以其房产作抵押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椰树集团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将会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并应承担劳动者的损失。

邢鑫说,其次,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椰树集团要求劳动者终身在椰树集团服务的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上海汉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白翔飞告诉澎湃新闻,椰树集团行为不合法。“首先,虽然该招聘名义上说的是招聘高管,但实际上只能算是高管养成计划,相关人员入职之后并非直接成为管理层,因此本质上很可能还是劳动关系。”

白翔飞认为,如果是劳动关系的话,(公司)要求员工抵押房产以实现和员工人身的高度捆绑,这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员工是可以辞职的,员工不想干就不干,这也是员工劳动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说,“《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文规定,公司不能扣押财物,不得要求担保。椰树公司的行为,更像是谋取噱头的招聘宣传,不像正儿八经的求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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