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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健全公司治理行动方案:推动股东股权存量问题整改

8月28日消息,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刊发《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方案明确:力争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推动我国银行业保险业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率先落实《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初步构建起中国特色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机制。

行动方案明确:规范股东行为。股权关系不清、股东行为失范是近年来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丛生的根源。要下大力气进一步整治资本质量不实、股权关系不清、股东行为不当等突出问题,健全股东股权管理的体制机制,促进股权结构明晰化和股东行为规范化,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0年深入整治股权与关联交易乱象,同时着力完善大股东行为约束机制。要将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从严要求、加快突破、依法惩处。重点抓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巩固前期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按照穿透原则进一步排查整治虚假注资、循环注资、隐形股东、违规代持、违规一致行动人、股东不当干预、向股东输送利益等深层次高风险问题,严格落实问题整改。要加强大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明确大股东不得超越权限干预机构董事会、高管层履行职责,切实防止大股东操纵和掠夺公司。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保险机构投资人股权管理不良记录,首次向社会公开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股东,强化震慑效应。推动商业银行股权集中托管,提升股权结构透明度。与国有金融机构出资人单位加强沟通,推动进一步完善出资人权利行使方式,优化股权董事占比,提升股权董事专业水准。

2021年侧重于健全中小股东权益保障机制,推动股东股权存量问题整改。要建立中小股东沟通协商机制,支持股东间就行使基本权利开展正当的沟通协商。建立健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与机构间的沟通对话机制,支持股东就自身重大关切向机构问询。提升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便利性。建立银行保险机构违法违规股东公开常态化机制,持续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度。探索完善股东承担损失的具体方式和机制。持续做好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尽快完善薄弱环节,推动化解存量风险。

2022年进一步探索完善银行保险机构股东治理机制。结合近年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等工作情况,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制度。积极关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推动机构投资者主动披露与投资相关的公司治理及投票政策。研究完善银行业保险业股权兼并收购方面的交易规则,以及控制权市场方面的机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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