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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不再需要政府点头来支付超过一定限额的管理费用

一封来文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不再需要政府批准才能向其管理人员支付超过一定门槛的薪水。公司事务部周四放宽了规范,在这种情况下,只需要通过特别决议批准股东即可。

到目前为止,在向管理人员提供超过一定水平的报酬时,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获得商务部的同意。

财政部在一份新闻稿中说:“不再需要中央政府批准向管理人员支付报酬(超过公司净利润的11%)。”

该部表示,此举是为了实行最低政府至最高治理的政策,并为该国守法的公司提供经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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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通过一项特别决议获得股东点头后才支付此类款项,该决议需要获得拥有至少75%投票权的成员的批准。

根据2013年《公司法》,有上市公司和私营公司。通常,上市公司受制于更严格的公司治理要求,并拥有200多名成员。

根据官方数据,有超过70,000家上市公司。

在某些季度,人们一直担心过高的薪水包被分发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根据该法,上市公司对管理人员的薪酬有一定的限制。限额是根据公司的净利润计算的。

非执行董事的总和上限为1%,在某些条件下,最高限额可以提高到3%。

对于全职董事和董事总经理,他们的总薪酬可能高达10%。将两者合计,总薪酬限额将为11%。

据该部官员称,到目前为止,超出该上限的任何支付金额均需得到该部的批准,该规定已被废除修订后的规范。

如果公司拖欠应付给任何银行,金融机构或不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的欠款,则在将薪酬建议提交给股东之前,必须获得有关实体的批准。

部委在收到修改后的规范的通知后说:“所有提交给部委批准的,超过规定限额的管理薪酬提案的未决申请,都将自动减少,公司可以自由获得这些提案的必要批准。 ,一年之内从股东那里获得”。

修订后的规范已于9月12日生效。

关于修改后的规范,公司事务秘书Injeti Srinivas告诉PTI,股东可以就管理人员薪酬做出“合理而可行的决定”。

该部表示,相关变更也已通知该法令附表五。附表五主要涉及董事的资格和薪酬。

它说:“……如果发生亏损或利润不足,只能按照附表五的规定支付报酬,并且视情况而定,无需中央政府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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