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监管与服务探析
——以浙江宁波保税区实践为例
跨境电商是电子商务的一种特殊业态,主要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商品或服务进出口业务。
《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一条、七十二条和七十三条,分别对跨境电商作出原则性规定、为建立与发展单一窗口与电子化两项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核心要义在于表明国家重视和鼓励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适用于跨境电商的规则更多、更细、更复杂,现有立法不得不关注与国际法律的协调,《电子商务法》也未就跨境电商作出特殊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但这并不影响《电子商务法》明确的一般性规范在跨境电商领域的普遍适用。其确定了“线上线下平等对待”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从网络经营主体的准入、经营行为的规范、违法经营的查处,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基本职责。
2018年底,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监管服务制度设计,市场监管部门对跨境电商的监管服务职责也逐渐明清晰。比如,2018年11月30日商务部等六部委《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加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召回监管力度,督促跨境电商企业和跨境电商平台消除已售商品安全隐患,依法实施召回。可以说,跨境电商产业健康发展与市场监管部门科学履职密不可分。
本文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分局实践为例,重点分析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介入跨境电商监管服务工作的逻辑起点、履职考量、路径选择,供读者借鉴和参考。
伴随高质量消费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进口商品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呈现从功能性刚需、补充性消费向全品类需求、日常性消费转变的趋势。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为中国跨境电商跨越式发展提供了优质土壤。
宁波保税区凭借毗邻宁波舟山港的地理优势,以及持续创新的制度优势、日益完善的仓储物流优势和经营成本优势,抢占先机,于2012年成为全国首批5个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之一。
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宁波保税区跨境电商进口额达100亿元,同比增长82%,占全市的70%、占全国的12%,保税区跨境电商产业链日趋完善。
跨境电商作为一种新业态,具备一般电子商务的基本特点,同时具有跨境化、国际化等特殊性,给监管工作带来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比如:对于境外的跨境平台和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是否可以受理并处置相关消费投诉和举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否可直接适用于跨境电商;因跨境进口商品未强制要求张贴中文背标且跨境进口商品涉及装箱、运输、卸货、仓储、快递等多个环节,相关消费教育和引导如何开展、由谁来主导;如何有效规制跨境电商违法行为等。
据统计,2014年至2017年宁波保税区共接到跨境消费投诉举报773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商品类占比89%,服务类占比11%。从投诉举报内容看,主要涉及广告宣传、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和商品价格等方面。一系列问题的存在,迫切需要以发展的眼光和发展的办法予以解决,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健康规范发展。
具体实践
有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介入的切入点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虽已成为社会共识,但大量的维权工作实际仍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担,也是不争的现实。这主要因为市场监管部门构建了相对完善的消费维权体制机制,以及长期以来消费者形成的维权习惯。
跨境电商的“跨”,集中表现为注册主体与网站实际运营主体分离、注册主体与仓储物流主体分离;“境”可能是境内关外,也可能是境外关外。有的经营者是自建网站经营,有的是入驻第三方平台经营,有的只提供仓储服务,有的专业提供物流服务,有的代理报关服务,更多的是多种形式混合经营……法律关系上的不明确,直接导致跨境进口商品质量安全问题法律责任不明晰。
宁波保税区的保税备货模式为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介入跨境电商监管服务工作提供了空间。一是及时推出跨境电商登记制、跨境商品备案制。目前,宁波保税区聚集跨境电商试点企业共551家,均在保税区分局登记注册,并经海关备案;宁波保税区现有跨境备案进口商品超过34万件,出关商品加贴“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商品防伪溯源码”。二是推出宁波跨境购平台模式,实现各类监管信息与各类商务、物流信息贯通,打通了消费争议解决的堵点。三是推动实体市场和网络市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目前,宁波保税区入驻企业超过1600家,集聚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万多种消费品,并在全国8个省19个城市布点37个“宁波保税区进口商品直销中心”。
行政指导成为市场监管部门科学作为的有力武器
创新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得到广泛认可。保税区分局依托12315等消费投诉举报平台,积极开展消费投诉大数据分析和运用,为跨境消费提供参考,引导市场主体提高自治能力。比如,发布《宁波保税区跨境电商消费投诉举报情况分析报告》,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购买跨境进口商品;探索完善跨境电商消费投诉高效处置五项机制;推动建立互动合作和异地维权新平台,开通跨境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区创建,全面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放心消费承诺制;尝试通过线上“神秘买家”和线下“随机抽检”,开展评价性质量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结果在宁波保税区跨境电商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目前,宁波保税区市场监管分局接收的涉及跨境电商的消费投诉举报已由2017年的397件下降到2018年的15件。
加强法律培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基本原则,采取法律讲座、政策宣传、常态化沟通等多种方式加强法律法规培训,让跨境电商从业者清楚“应该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建立跨境电商日常联络制度,加强政策传递和动态沟通,及时回应企业的实际问题和需求;引导跨境电商企业签署《宁波保税区跨境贸易经营者自律承诺书》;开展经常性走访调研,主动倾听,做跨境电商从业者的“知心人”。
加大力度实施品牌战略。牵头制定了《宁波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商标品牌创业创新基地建设方案》,引导跨境电商企业走品牌发展之路;开展“商标保险 维权 服务”试点,加大商标品牌保护力度。
主动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建立由保税区分局牵头的宁波保税区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上线全国首个跨境电商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实现监管服务全程电子化、信息化。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税区分局坚持以行政指导为主、以行政处罚为辅的监管执法原则,对严重违法行为,坚持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规范一片,实现行政处罚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主动开展跨境电商服务与监管示范区创建
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是市场监管部门切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主动深化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工作的创新举措和重要抓手,更是市场监管部门服务地方经济转型升级、释放网络经济发展红利的重要载体。示范区创建的根本目的在于鼓励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网络经济监管服务机制创新,致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网络经济监管服务经验。创建的路径在于调动和汇集各方力量,把深化网络经济服务与加强网络经济监管有机融合,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服务与监管。
宁波保税区市场监管分局抓住契机,以提升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和培育品牌示范区为切入点,主动为开发区管委会当好参谋,积极争取宁波市局及浙江省局的支持,于2018年3月启动创建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
一是建设“互联网 ”产业集聚新市场,做到功能集中、服务集成、企业集群,实现跨境电商要素资源集聚,有效推动跨境电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是建设“互联网 ”智慧监管模式,放大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先发优势,探索大数据监管和信用协同监管的高效联动机制,打造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新模式。
三是建设“互联网 ”高效服务机制,做到数据共享、资源开放、社会共治,构建集信息公开、网上办事、精准服务于一体的政务服务体系。
几点体会
做法律的实践者。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电子商务法》的出台从国家基本法层面解决了长期困扰基层的网络市场监管依据不充分、法律责任无法落实等问题。对基层而言,法律赋能的同时监管责任更加重大。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既要率先懂法,做监管规则的“明白人”;又要积极普法,做监管对象的“引路人”;还要科学执法,做法律法规的“执行人”,以确保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责任义务真正落地、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电子商务环境。
做示范区创建的执行者。良法,更需善治。示范区创建是市场监管部门贯彻实施《电子商务法》的有效载体,更是构建网络市场社会共治的有益探索和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宁波保税区分局紧扣“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的创建目标,严格按照“互联网 监管 服务”的原则,以监管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助推保税区跨境电商的转型升级。作为创建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分局将综合配置市场监管资源,举全局之力,不断优化网络监管服务,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同时,作为创建的牵头部门,既要为管委会继续当好参谋,因时因势,整体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还要更加主动协调海关、税务等部门,提升跨境电子商务服务监管服务效能。
做网络交易监管的探索者。示范区创建,是一个资源整合、集成创新的过程。一方面,保税区分局将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做好年度网络交易主体数据分析报告,对消费投诉举报较为集中或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跨境商品深入展开评价性抽检,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完善跨境电商“全景式”信用监管,根据企业不同信用情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和服务,实现对重点跨境电商的扶优扶强和对违法违规跨境电商的跨部门联合惩戒,力争为跨境电商监管提供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做网络经济发展的助推者。监管的初衷在于助推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创建的意义在于服务经济提档升级。保税区分局以示范创建为契机,充分发挥保税区进口商品大通道的体制机制和区位功能优势,争取政策支持和指导,推动形成政策洼地、服务高地、技术领地,推动保税区跨境电商在更高水平上加快发展;完善保税区商品品牌名录库,提升跨境电商内在品质,释放跨境电商品牌效应;以服务高品质消费为出发点,彰显跨境电商服务高质量消费的优势,切实把示范区创建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优势。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分局 宋玉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