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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积金 商转公「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要求」

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长金管发〔2017〕10号 )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具有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认可的资产设定抵押。

商业银行贷款转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一是所购房屋设定抵押,二是本套房未取得产权证时,可使用其他房产设定抵押。

方式一、以转贷房产设定抵押

所需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

3.收入证明。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需要提供。借款人配偶未在我中心缴存的需有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收入证明(月收入5000元以上需提供纳税证明)

4.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面签时提供)

5.有购房记录或购房贷款记录的应提供本套房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

6.转贷房产借款银行剩余本金流水

7.提前结清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

8.购房合同

9.借款抵押合同

10.购房全额发票及契税发票

11.商业住房贷款提前还款结清单

12.最后一次还贷回执

13.办理转贷的《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流程

所购房屋设定抵押的:咨询商业银行是否同意提前结清→至贷款管理部做贷前咨询→结清商业银行贷款→向管理部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担保公司复核→受委托银行复核→借款人至房产部门办理抵押→中心放款。

方式二:以其他房产设定抵押

所需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

3.收入证明。在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需要提供。借款人配偶未在我中心缴存的需有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收入证明(月收入5000元以上需提供纳税证明)

4.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面签时提供)

5.有购房记录或购房贷款记录的应提供本套房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

6.转贷房产借款银行剩余本金流水

7.提前结清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

8.购房合用

9.借款抵押合同

10.购房全额发票及契税发票

11.商业银行同意提前还贷证明

12.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对账单、银行对公账号和银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3.《房屋所有权证》(抵押房产建筑时间在20年内,不在拆迁范围内且与购房地在同一行政区域内)

14.《房屋价值议定书》(由担保公司出具)

办理流程:

其他房产设定抵押的:咨询商业银行是否同意提前结清→至贷款管理部做贷前咨询→向管理部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担保公司复核→受委托银行复核→借款人至房产部门办理抵押→中心放款。

特别提醒,装修贷款不能申请商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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