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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老二份额不及大疆1/10 产品“卖不动”又陷专利诉讼

原标题:IPO雷达| 无人机老二份额不及大疆1/10,产品“卖不动”又陷专利诉讼

图片来源:摄图网图片来源:摄图网

记者 | 赵阳戈

无人机的时髦似乎一夜之间被市场认可,然就在大众大多熟知大疆这块牌子的同时,大鹏无人机也在快速崛起,且拥有这块品牌的母公司纵横股份,也走到了聚光灯前,并筹备着向科创板发起最后的冲刺。

不过,纵横股份虽然位列行业第二,但市占率仅相当于第一的十分之一,整个行业呈现一家独大的格局,同时,该公司还存在着核心产品市场规模偏小、毛利率下滑、专利存疑等瑕疵,公司后续发展,扣人心弦。

市占率仅5.4%

成立于2010年4月8日的纵横股份,注册资本为6568万元,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均为任斌,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选的是国泰君安,该公司始终专注于工业无人机的研产销及服务,是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领域的排头兵。

纵横股份以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系统为核心产品,目前拥有大鹏CW-007、CW-10、CW-15、CW-20、CW-25、CW-30、CW-100七大系列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系统,最大起飞重量涵盖6.8~105千克,航时覆盖1~8小时,产品广泛应用于测绘与地理信息、巡检、安防监控、应急等领域,主要客户包括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各省市测绘院、华测导航、南方测绘、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地震局、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等知名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

来源:说明书

根据Frost & Sullivan的报告,2019年,我国工业无人机整机市场规模(按订单统计)为50.62亿元,其中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整机市场规模为5.12亿元,占无人机整机市场规模的比例为10.12%。2019年,公司在我国工业无人机整机市场占比5.4%,排名第二;在我国垂直起降固定翼工业无人机整机市场占比53.8%,排名第一。

业绩数据上,纵横股份可圈可点,其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11亿元,同比增幅80.79%;实现归母净利润3914.53万元,同比增幅61.81%;基本每股收益为0.6元。2020年1-9月,纵横股份预计净利润还将有9.47%-31.36%的增长。这是在疫情背景下,与1300家无人机生产企业之间的竞争成果。

来源:说明书

不过正所谓“人比人气死人”,同样是根据Frost & Sullivan的报告,2019年,大疆创新以55.1%的市场份额位列中国工业无人机整机市场第一,也就是说纵横股份这行业第二的市占率,还不及行业第一的十分之一。而纵横股份的核心产品垂直起降固定翼工业无人机2019年的市场规模只有5.12亿元,占整个市场规模的10.12%。

另一种多旋翼无人机整机市场规模为40.77亿元。难道纵横股份对多旋翼无人机就没有什么想法吗?自然也不是,实际上该公司也正在开发PH-007系列多旋翼无人机飞行器平台中。纵横股份曾表示自己当初的定位就是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领域,以打造差异化竞争,也是想规避竞争的同时进行弯道超车。按照纵横股份的说法,公司目前在推出多旋翼无人机上并不存在技术研发上的难点、壁垒,多旋翼无人机产品何时出炉,犹有可待。

毛利率逐年下滑

在说明书中,纵横股份有一个数据显得有些“不给力”,这个数据即毛利率。

据说明书显示,在报告期内,纵横股份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0.98%、63.97%和56.51%,出现了明显的逐年下滑态势,且下滑幅度颇大,而这,涉及到了纵横股份的两个经营变化。

其一便是收入结构的变化。由前图可见,2017年至2019年,纵横股份的无人机服务收入占比逐年增长,从2017年的2.69%变到了2019年的13.26%。纵横股份描述称,无人机服务包括无人机航飞数据服务和无人机执照培训服务,两者在2018年时的毛利率较2017年时下降非常厉害,分别下降幅度为26.38%和36.77%,尤其是主要的航飞数据服务,2018年之所以如此,主要系因公司为提高服务能力组建了更大规模的服务团队,人工成本、差旅费、设备折旧等费用上升;此外,在航飞数据服务过程中将部分作业内容外包,也导致服务成本有所增加。

来源:说明书

其二则是价格。纵横股份介绍称,大鹏无人机系统CW-10及CW-30毛利率在报告期内呈下降趋势,而单位售价及单位成本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受其搭载的设备影响。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无人机平台所搭载的载荷设备在无人机系统价格中占比逐步提升,相对于无人机平台而言,载荷设备主要为外购产品,毛利率相对偏低,因此无人机系统整体毛利率逐步下降。另外,大鹏无人机系统CW-007毛利率2019年较2018年下降25.48个百分点,主要系因公司降价促销所致。2019年CW-007单位成本略有上升,而单位售价下降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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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产4.5倍如何消化?

除了毛利率连年下滑外,2019年相比2018年纵横股份的期间费用增长了2283.61万元,增幅达40.35%;同时研发费用又比2018年时多投入了数百万元;2019年应收账款4661.0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22.12%,在2018年时这两个数据还分别为1935.54万元和16.6%,而应收账款的周转率也从2017年的12.98次/年下降到2019年的6.39次/年;同样的,纵横股份的存货金额也在增长,从2018年3187.3万元到2019年的5262.59万元。

种种迹象表明,纵横股份虽然业务规模在扩大,但资金效率大幅降低,也增加了公司对流动资金的渴望。

来源:说明书

所以此番的募投项目中,就有一项“补充流动资金”,纵横股份打算投入5000万元的募资资金给自己“补血”,其余的募资则将壮大主营,一方面扩产,另一方面投入研发。

从产能利用率来看,纵横股份2019年的产能利用率已达100.25%,扩产似乎迫在眉睫。不过产销率来看,2019年又只有85.31%,甚至比2017年、2018年的还少,那么扩产后如何消化,就将考验纵横股份的操作水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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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纵横股份“大鹏无人机制造基地项目”建设期3年,达产后可形成折合标准机型CW-007无人机的年生产能力约3700架,包括现有产品CW-007、CW-10、CW-15、CW-25、CW-30、CW-100以及其他新产品,一期为1665架,二期为2035架,而2019年公司的产能和产量分别为811架和813架。

募投项目达产后,产能要暴增4.5倍,纵横股份能卖的出去吗?

专利有瑕疵?

对纵横股份来说,还有一个绕不开的专利问题。

就在2020年6月17日和6月18日纵横股份收到来自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诉讼资料,河北雄安远度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公司产品存在侵犯其专利权的情形。其中6月17日的材料中涉及的专利包括:“无人机、无人机起飞控制方案及装置”(专利号:201610802810.8);无人机、无人机降落控制装置及方法(专利号:201610802445.0);6月18日的材料中涉及的专利包括:“一种无人机获取图像的系统及方法”(专利号:201511021419.6);“一种无人机获取图像的系统”(专利号:201521135230.5);“飞行器的飞行控制方法、装置及系统”(专利号:201610575475.2)。

纵横股份的受理日期为2020年4月20日,也就是说这是公司获受理之后才发生的变故。上述案件中,原告为河北雄安远度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为大鹏无人机及纵横股份、山东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其中,山东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系纵横股份客户,于2019年7月通过招标方式向公司购买了CW-10D无人机系统产品1套。

原告起诉大鹏无人机及纵横股份未经许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原告涉案专利权产品的行为,山东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于2019年7月通过招标形式购买、使用涉案侵权产品。原告请求法院判大鹏无人机及纵横股份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原告涉案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立即销毁库存被诉侵权产品及专用模具,山东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停止使用侵害原告前述专利权的产品。上述案件涉及原告主张纵横股份赔偿金额合计为2000万元。

目前此事结果尚不明朗。一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原告提出的相关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另一方面,法院也驳回了驳回了纵横股份与山东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对案件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最新情报显示,2020年7月16日、7月17日,纵横股份、山东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当然,对于此事件,纵横股份表示自己并没有侵犯相关专利的情形。

至于上述的无效请求,纵横股份表示,如果公司发明专利被宣告无效,则公司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或其权利要求中公开的技术点存在被竞争对手模仿的风险。在问询中,纵横股份实控人任斌承诺称:“如因相关专利诉讼导致公司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相关产品或者销毁库存被侵权产品及专用模具的,本人将承担前述情形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除涉案产品外,公司其他产品均不存在专利侵权的情况,如存在,本人愿意承担因其他产品侵权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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