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的社会,买房是大事!特别是给子女买房这个问题,大家都会慎重很多。至于我们给子女买房用什么方案,各自的风险在哪儿?我们在此做一个梳理,方便大家做选择。
我们梳理的核心点在于理清财产定性、保障财产安全,我们需要分清房产的产权性质和出资款的定性。
方案一:婚后如果是借款给子女买房。
首先,房产无论是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还是双方名下,因为是婚后买的,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购房出资款如果是借款,则该借款用于形成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未来若婚姻出变故,该债务一人一半。
举例来讲,父母借100万给子女买房,未来子女婚姻出变故,则自己子女需还50万,子女配偶还50万。房子产权及增值收益,都是两人共享。
操作方法:
方法一:与自己子女签订借款合同 转款流水 用于实际支付购房款的流水;
方法二:与子女及其配偶签订借款合同 转账流水。
方案二:婚后赠与购房款给子女买房,这个方案就比较复杂,要分情形来分析,具体如下:
情形一:没有特别声明专门归个人所有的 登记在双方名下
按照最新民法典,这笔购房出资款就视为赠与给双方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未来子女婚姻出变故,该资产依旧作为共同共有来处理。
举例而言,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100万,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若婚姻出变故,房子双方子女一人一半。父母啥利益都拿不回。
情形二:声明专门归个人所有 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
按照最新民法典,该出资款视为对子女一方个人的赠与,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若未来子女婚姻出变故,该出资款对应的房产权益可能会被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
举例而言,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100万,对应50%产权,声明专属归子女个人所有。若未来婚姻出变故,50%产权可能被定性为子女个人财产。
操作方法:签署专属赠与声明。
情形三:
(1)未声明归个人所有 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
(2)声明归子女个人所有 登记在双方名下
有争议,很有可能基于公平原则,将房产总价值扣除父母出资款后,剩余价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也有可能出资款被定性为共同共有资产。
如父母出资100万,房屋价值500万,扣除父母100万后,剩余资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方案三:父母部分出资购房 父母与子女一方同为产权人 赠与房产份额/继承。
这里的效果是,父母所占产权,只有在声明赠与或继承给子女个人所有情况下,才属于子女个人财产。
但是,区别在于,因子女的产权权利来源于继承或接受遗赠,未来在二次转让时,对应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相对税款成本较高。
我们不同的方案,会有不同的效果,彼此的成本也不同。我们在为子女具体创设财产时,不仅考虑资产安全,更要考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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