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我国实行新的进口货物增值税率,由原16%、10%分别下调为13%、9%。记者昨天从泰州海关获悉,4月1日至4月30日,即进口货物增值税率下调首月,我市外贸企业享受6300万元优惠,其中乙烯、丙烯、黄大豆、钴湿法冶炼中间品和原木等商品减免增值税超过3800万元。
“若按照2018年进口货值测算,预计今年我市进口企业可节约增值税超5.7亿元,进一步为实体经济减负。”泰州海关综合业务科科长黄俊介绍。
据了解,为确保增值税深化改革政策落实落地,泰州海关点面结合,针对跨境电商、减免税、加工贸易、一般贸易四类货物,已到港货物、在途货物两种情形,进口税款征收、出退税两个流程,开展全方位政策解读,全力帮助企业节税。
“尤其是针对在途、已到港未申报以及提前申报等可能享受优惠的货物,我们因企施策、一对一服务,合理运用入综合保税区、入保税仓库、暂缓申报等方法,为9家企业争取到580余万元的税收优惠,让企业最大化享受到了增值税改革红利。”黄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