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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直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广西公积金新政策出台」

据悉,11月18日起,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全面开展商品房期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业务。今后,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商品房期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无需等待楼盘封顶即可获贷款。

此前,广西市民购买新楼盘的期房,想申请公积金贷款,须等楼盘主体封顶、办好房产抵押手续后,才可获放贷。而根据近期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的《关于开展商品房期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业务的通知》,职工申请商品房期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由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纯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无需等待楼盘封顶,即可发放贷款。

不过,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即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而言,尽管无需等待楼盘封顶,但仍需先办妥抵押登记,才可获贷款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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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浪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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